新宮黨是出雲尼子家的軍事集團,以尼子經久的次男國久為首,因居住地在月山富田城北麓的新宮谷而命名。尼子經久有三個兒子,長子政久早年陣亡,末子興久叛變被殺,只剩次男國久活下來,在尼子晴久(政久之子)主政的時代,叔父尼子國久便是一族中最年長的長輩了(按:尼子經久尚有一弟名叫尼子久幸,即尼子國久的叔父,天文十年,1541年,吉田郡山城合戰時陣亡,但久幸在世時,在家中地位猶在國久、誠久父子之下)。
尼子國久和他的兒子誠久,都是豪勇之輩。尼子家南征北戰,都是以國久父子的新宮黨為主力軍,因此受到相當的倚重,但受到倚重的另一個結果,就是招人猜疑;尼子晴久害怕下屬功高震主,偏偏這下屬是自己的叔父,自己沒能力駕馭,因此有了縑隙,被毛利元就有機可乘,終於在嚴島合戰前一年(天文二十三年,1554年)晴久用計殺害了尼子國久父子,並派兵到新宮谷剿滅其郎黨。
新宮黨事件並沒有太多疑團,但是關於晴久的動機,卻留下了許多討論空間。米原正義在其著作《出雲尼子一族》總結了四個原因:
1‧尼子誠久囂張跋扈,招致反感。《陰德太平記》、《雲陽軍實記》都將尼子誠久描寫成傲慢無禮的人。有日誠久對尼子晴久的佑筆(秘書)末次讚岐守說:「你武名不怎麼高嘛,倒是鼻子就很高了」,於是掄起拳頭把末次的鼻樑都打歪了。另外有一名晴久近臣叫做中井平藏兵衛,蓄有漂亮的鬍鬚,在同僚當中相當有名,某日被誠久召了去見面,結果被誠久捉住,強行把中井平藏兵衛半邊鬍鬚刮掉。這些暴行分明不把尼子晴久放在眼裡,所以一般認為誠久的暴行是招致晴久報復的原因。
2‧毛利元就的離間計。《陰德太平記》、《雲陽軍實記》等軍記物同樣有記述這則逸聞:某日毛利元就指示部下釋放一名死囚,讓他帶著密函,打扮成山伏模樣向北而行,另一方面卻派人在尼子境內將他殺害。當地村民毫無意外地發現屍體和藏在衣服裡的書信,輾轉呈交給尼子重臣大西十兵衛,大西十兵衛看過書信,發覺事態嚴重,決定向尼子晴久報告。原來書信是尼子國久寫給毛利元就的密函,信中寫道國久若果依約誅殺了晴久後,希望獲元就賜予出雲、伯耆兩國作為報酬,尼子晴久不虞有詐,真心以為叔父要謀害自己,於是先下手為強,派兵將新宮黨消滅。那封書信,自然是子虛烏有的,是元就找人模仿尼子國久的筆跡寫成的,是元就為了引起晴久的疑心而捏造的;而尼子家內部的不和,元就早已有細作在收集情報,所以元就能掌握狀況,運用計謀鏟除敵人(按:另有一個版本的離間計,在此略過不述,可參考延伸閱讀文章)。
3‧新宮黨首之爭。尼子誠久是國久的長子,是新宮黨的繼承人;誠久之後,理應由其長子氏久繼任黨首,但國久偏愛誠久的弟弟敬久,打算讓他繼承新宮黨,所以氏久不滿,直接向尼子晴久投訴,更進讒說國久父子有反意。尼子晴久聽信讒言,派兵剿滅新宮黨。
以上三個理由沒有排他性,可以同時存在。不過要挑剔的話,還是會覺得不合常理。
1‧關於尼子誠久的人格和暴行,《陰德太平記》對其抹黑並不意外,但出現在《雲陽軍實記》的話就未必是空穴來風了,但若果說《雲陽軍實記》是為尼子晴久剿滅新宮黨尋找正當理由而故意將誠久抹黑,卻又另當別論。因暴行而被肅清的人物,還可以聯想到武田信虎和豐臣秀次,但學界研究已證明文獻中他們的暴行是虛構的,即是說為了政治正確而謀殺對方人格,把爭權奪利包裝成替天行道,這在天道思想盛行的封建時代,是敘述歷史的常見手法。雖然沒有反論證明誠久清白,但是我對這一點還是存有疑問,不敢盡信(按:《雲陽軍實記》的作者是河本隆政,他是尼子晴久的家臣,在吉田郡山城合戰受到重創,行動不便,歸隱休養,餘生寫成這部軍記物,是珍貴的同時代史料)。
2‧關於毛利元就的離間計,戲劇成分過重,池波正太郎的小說《山中鹿之介》亦沿用這段故事。要引導死囚到指定地方,還要書信被發現,最終落到尼子晴久手上,不知道需要花多少精力佈局,而且計劃的變數太多,恐怕只是一種都市傳說。其實最主要的一點,是沒有一次史料證明毛利元就使用了離間計。
3‧關於新宮黨首之爭。關鍵在於尼子氏久這個人身上。尼子氏久的生平事跡有許多不明白之處,有說他是尼子誠久的長子,也有說他其實是尼子晴久的末子,過繼給誠久,正因如此,在剿滅新宮黨時氏久才能倖免於難;而他後來在上月城合戰(天正六年,1578年)跟隨首領尼子勝久一同自殺,真確性也受到質疑。因為有關他的事跡只見於軍記物等二次史料,在一次史料之中並沒出現過氏久的名字,《毛利家文書》收錄一份覺書(書者不明)題為「尼子氏破次第書」,記述新宮黨事件經過,內容雖然有提到誠久之子,但不是以氏久之名出場。總括來說,是個謎一樣的男人。因此,二次史料中氏久向尼子晴久告狀之說,可信度就已經大打折扣。
以上僅是筆者見解。米原正義在《出雲尼子一族》提出了第四點原因,值得大家參考。
這個原因是建基於新宮黨跋扈的說法之上。除了尼子誠久與晴久家臣不和之外,尼子國久在處理佐木山和宇龍浦的土地紛爭上,常常在晴久判決之前給予意見,宇龍浦更恃著有尼子國久撐腰而無視晴久的判決;當時尼子家擁有奉行機構,處理土地事務,本來沒有國久置喙的餘地,而國久雖然有越權之嫌,但亦告誡宇龍浦聽從晴久的判決。就算國久沒有越權的意圖,但其行為確實侵犯了晴久的權限,引起晴久的警惕,再加上鹽冶興久(經久末子、國久之弟)叛亂的前車之鑑,晴久必須把大權奪回來,故此肅清以國久為首的新宮黨,以鞏固自己權威。米原正義強調,這是晴久主動的行為,而不是被他人的計謀所牽動。
米原正義在論證當中提出了《日御碕神社文書》、《出雲國造家文書》等一次史料,證明尼子國久侵權的事實,尤為有力,但將尼子國久侵權的事實連結到尼子晴久肅清新宮黨,則還是靠想當然耳。畢竟當事人(晴久)沒有留下片言隻字解釋為甚麼那樣做,後人就只能從其他文書推敲原因,也免不了自由心證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